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9浏览次数:2596

校内各单位:

最近,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学校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若干规定》,严禁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和滥发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赠送纸质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提倡使用手机短信、电子贺卡等绿色环保形式传递祝福、祝贺新年,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http://news.hfut.edu.cn/show-2-91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