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7浏览次数:425

各处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16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集中开展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由于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认真填报,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好相关工作。

一、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意义     

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是当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是支撑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职工业务工作的核心系统。实现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动态数据,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服务水平、支撑教师工作科学决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信息采集对象范围及时间节点   

 1、对象范围     

(1)合肥工业大学全体在编教职工,包含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     

(2)实行合同或协议聘用制的专职教学科研、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属于本次采集对象;     

(3)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机构的兼职教职工;     

(4)各单位需要采集的具体人员范围原则上以人事关系为准。其中在机关职能部门任职的双肩挑人员由机关职能部门负责采集,其“所在部门”填“教师及专技岗位聘用单位”。   

2、时间节点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163号文件要求,安徽省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为2013年10月30日,即在该时间节点前学校在编各类教职工。     

三、工作进度安排    

 1、10月16日   学校布置此项工作。    

 2、10月16日—10月22日     

(1)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附件2)和基础代码表(附件3),填写完毕后,需由本人签字确认。     

(2)各单位负责对填报信息进行初审,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并验证身份证、出生日期、参加工作年月、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含海外学位)、岗位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单位依照校验无误后的基础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将信息录入全国统一的EXCEL汇总表(附件4),并进行内部逻辑检查。请各单位将EXCEL汇总表(电子版)、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纸质版、本人签字)于10月23日下午4:00前报送至行政二号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eng001@hfut.edu.cn.    

 3、10月23日—10月25日,校务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将对信息进行汇总、完善、核实。    

 4、10月25日—10月27日,校务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对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汇总。     

 5、10月28日,学校将汇总后的信息报安徽省教育厅。    

四、校务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曹蓉   联系电话:62901086    马瑶  联系电话:62901084  

合肥工业大学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一: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附件二: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

附件三:基础代码表

附件四:4134010359_合肥工业大学_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

附件五:高校Excel模板常见问题及对策

附件六:Excel填报模板的环境设置

附件七:关于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