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宣城校区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宣城校区医院转诊单(校外就诊者,急诊除外)、校内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交费的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单个保险年度内学生报销限额为2000元。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本院发票:2012年10月1日 –2013年7月2日;校外定点医院发票:2012年10月1日 –2013年9月30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1.报销时间:10月14–1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报销地点:宣城校区医院三楼
3.请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五.请各系务必通知到全体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六.咨询电话:3831061 13856307011
宣城校区医院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