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20号)第十二条规定: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制度,单位领导有专人分管资产管理,并设立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宣城校区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现要求各单位落实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并于10月23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报财务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晓波 伏斌斌
电话: 3831111
QQ: 529762401
财务办公室
2013-10-10
校区各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20号)第十二条规定: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制度,单位领导有专人分管资产管理,并设立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宣城校区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现要求各单位落实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并于10月23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报财务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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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38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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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办公室
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