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252

各系部及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

按照宣城校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要求,为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学校经研究决定拟对2013年4月立项的部分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4月立项并且项目实施期限为半年的29个项目(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

6月20日-6月27日,项目组自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二),做好项目自查工作。

6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上报至所在系,由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7月1日至5日,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实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项目组要进行现场答辩。

7月5日以后,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并将专家反馈意见通知到项目组。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1.项目组是否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是否及时记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记录本》。

2.项目是否按《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研究进展、初步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

3.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下阶段任务等。

四、检查形式

项目中期检查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

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现阶段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进行答辩,其中答辩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3分钟。项目组其他成员可进行补充。项目陈述可采用PPT形式。

按照文件要求,本批次检查的项目应于2013年9月结题。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半年期)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