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331

各系部、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为促进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宣城校区决定对59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见附件一)。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时间统一为20134月―20139月,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半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一年,中期检查时间定于20136月中旬。各项目组应合理安排项目执行时间。

2.各系部、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二),于2013412日前交至各系部。各系部签字盖章后于2013416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办公室215室。

3.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应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细则》规定合理使用经费(见附件三)。经费报销程序:下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见附件四),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经教务办公室审批签字后方可去财务办公室报销。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

附件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