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校区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1浏览次数:316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4日-6日放假,共3天。4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7日(星期日)上45日(星期五)的课程。46日(星期六)、47日(星期日)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办公室联系。

    二、作息时间及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一)作息时间调整

    46日起,宣城校区教学时间安排按2012-2013学年校区校历中“46日—714日”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8:00开始上课,下午1430开始上课。

   (二)交通班车安排及运行时间调整

43日交通班车正常运行,44日、45日交通班车停运两天(值班人员交通车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安排),46日起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如下:

14:40  合肥屯溪路校区—宣城校区 

18:40  宣城校区—合肥屯溪路校区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后勤与保卫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等保障工作。

    3、清明节期间,员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43日(星期三)前报送综合办公室、后勤与保卫办公室。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