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精神,为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宣城校区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背景及意义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使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学生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 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主体必须是学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每个项目可聘请一位指导教师。申报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重在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自主进行项目的过程管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2.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选题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项目来源主要是: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或与教师科研课题紧密结合的项目;
(2)学生自主寻找的项目、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
(3)从课题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课题;
(4)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也不得参与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
三、 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的对象主要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
四、 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校区此次遴选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预备项目若干项,最终入选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将获得500至1000元的创新性实验经费,对有发明创造、学科前沿的项目,将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五、 项目申报程序
1.请各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办公室网站下载《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填写完毕、签字后(一式三份),于2012年12月28日交至各系部。
2.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半年至1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3.系部于1月4日-1月8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系部意见。
4.各系部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推选优秀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原件)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逾期不予受理(以上材料均须系部签字盖章,同时须提交电子版)。
5.校区于2013年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6.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联系人:于星宇;
联系方式:3831359;
联系地点:行政楼215室。
7.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文档,请登录教务办公室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