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党的十八大暨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1浏览次数:424

各系、各班级: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77周年,激发当代大学生的爱国情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上旬举办庆祝党的十八大暨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红歌合唱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唱响红歌 魅力工大 

二、参赛安排: 

本次比赛将以“班班有歌声”的方式进行,实现人人参与。系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开展红色歌曲大合唱排练,并以班级为单位选拔两支代表队参加校区庆祝党的十八大暨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红歌合唱总决赛,选拔方式各系自定。 

三、参赛要求: 

1.各系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排练时间,确保合唱水平; 

2.合唱队以班级为单位,各系应组织系内选拔赛,实现全员参与; 

3.每支参赛队参赛曲目为2首,一首为指定曲目《在灿烂阳光下》,另一首自选曲目从附件中《红歌合唱曲目100首》中选取,时间不超过10分钟,声部不限,可自行选择伴奏形式; 

4.比赛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鼓励创新,但必须体现大合唱的本质; 

5.请各系于12月1日之前将参赛队的班级、参赛曲目报送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魏琪老师处。 

四、评分标准及奖项:  

1.合唱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上下台秩序良好,行动整齐迅速; 

2.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能通过合唱进行表现,具有良好的感染力; 

3.各声部划分清晰,音准节奏掌握良好,配和协调; 

4.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默契配合,准确恰当表现; 

5.现场表演效果及艺术创新。 

总决赛按照以上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现场报分的办法公布参赛队得分,并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最佳指挥奖两个单项奖,届时由学校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琪 

办公电话:3831033 

电子邮箱:822186751@qq.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附件:红歌合唱曲目库100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