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做到有计划地安排公务用车,提高行车效率,节约行车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即日起实行公务用车申请制度,车辆使用的手续及其程序通知如下:
一、市内因公务需要,用车人应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综合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 。
二、因公务需要离开本市到外地的用车,由用车人员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三、驾驶人员凭派车单出车,并作为报销相关费用的依据。
四、请办理用车申请的同志到行政楼210综合办公室办理。
联系人:江传龙 13966209985 3831018
宣城校区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