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9-18浏览次数:1080

宣城校区教职工、全体学生,校区内各服务单位与施工单位:

最近校园出现较多学生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个别同学车险酿交通事故。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经研究决定:

一、宣城校区在校学生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汽车。拥有上述车辆同学尽快妥善处理车辆,如再发现行驶,学校暂时保管并通知家长处理。

二、教职工持有上述车辆,一律到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登记申请许可证。

三、其他单位进出校区车辆一律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所有车辆校园内限速15千米/小时,进出校门限速5千米/小时,禁止鸣笛。

五、自行车在校园内慢行,不得逆行、快速横穿人群、脱把行驶、车等。

六、喜爱滑板、溜旱冰、轮滑的同学,可向基础部申请指定场地开展活动,不得在非指定场地进行。

七、外出活动同学,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意外交通事故。

八、希望各单位及各学生团体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宣城校区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