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浏览次数:761

各系、各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宣城校区【2014】1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系辅导员,其中参加工作不满一学年的2014级辅导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时限

2013-2014学年,即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

三、具体考核办法

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职业能力专项工作中的专项教学工作、专项科研工作,不列入本次考核内容。

四、相关安排

1、11月26日-12月7日,辅导员根据考核办法中日常基础工作、专项业务工作的要求,准备工作日志、学生考勤记录,教师联系卡、班主任联系记录以及专项业务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2、12月8日-12月17日,考核小组在复核辅导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评分,并将得分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考核情况,遴选一定比例的辅导员参加年度优秀辅导员答辩。

3、12月18日-12月19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辅导员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机构

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蒋传东

副组长:陈发祥

组员:盛义保 崔健 朱衍飞 袁文霞 代永建 黄明永

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六、相关要求

1、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系开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协调。

2、请各系、各辅导员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2013-2014学年的学生工作。

3、相关材料于12月8日前报送。

联系人:徐姗姗  联系方式:3831034 邮箱:xss@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