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898

各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宣城校区学生中开展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二、活动内容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当天,以班级为单位,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各系还可以通过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首届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系要做到全体师生知晓,全员参与。

2.突出主题。各学院要以首届宪法日为契机,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工作,在全体学生中普宪法知识,全面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请各系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徐姗姗 电话:3831034 邮箱:xss@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