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和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1046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校党委积极培育优秀青年群体的要求,进一步动员引导全校广大青年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精神,在服务学校发展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照《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启动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创建和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 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包括集体事迹、创建目标与创建方案等),于2015年5月14日前报至校区团委。

  1、创建申报条件

  成员在3人以上(含3人)、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管理、教学、科研、服务工作的集体。

  2、评选标准

  (1)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明确的创建目标、细化的创建标准,措施有力,责任到人;有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公开创建目标、措施、承诺内容等;积极争取单位领导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支持,落实创建经费;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意识,深刻理解“青年文明号”的含义;重视理论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强化党、团员意识,在工作和活动中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中,创造出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成效得到本部门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赞誉。

  3、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将对申请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青年集体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条件的,通知其进入创建环节。

  二、关于2014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

  凡是合肥工业大学团委命名的校级青年文明号及进入创建环节的集体,都要进行年度复核。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水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创新课题组、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教研青年小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团队、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四所、大学生网络服务中心、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创新基地、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校内-仪器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中研会”创新实践团队、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大学生结构设计创新基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基地、宣城校区大学生邮局、宣城校区基础部实验中心14个集体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于2014年5月14日前报至校区团委。

  复核内容包括: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低于60%,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不高于50%;

  2、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

  3、是否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和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牌;

  4、是否建立了从考核、管理到激励的运行机制;

  5、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创建目标的完成情况。

联系人:吴志鸽,联系电话:3831349  E-mail:xctw@hfut.edu.cn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校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校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