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次数:15804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校区经研究拟组织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上述文件精神,2016年推免生工作继续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上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并将推荐环节和接收环节分离。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下达我校2016年推免名额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以上三类名额均可用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可)。除后两类专项计划名额外,其他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包括合肥工业大学在内的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组织机构

1.校区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校区推免生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朱大勇

成员: 肖苏 蒋传东 叶敏 曹成付 卢素改 陈发祥 盛义保

2.校区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委协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监督。

3.各系需成立由系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均简称“推免小组”),负责本系相应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遴选工作。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依据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到系;“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由符合相关条件学生自由申报,不分配到具体系。


四、推荐程序

1.教务办公室公布《关于推荐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各系根据《推荐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附件一,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各专业学生人数及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推荐名额,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具体排序规则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2.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三,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

3.各系推免小组根据《推荐通知》、《暂行办法》及经系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教务办公室备案的具体排序规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本单位名额的1.1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名额范围内的人选按专业排序,无需按系排序;超出名额范围的替补人选需按系排序),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报送选拔过程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推免GPA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为确保突出对综合能力的考核,其中各系各专业遴选推荐到学校的推免生资格符合《暂行办法》中“推荐条件(三)-2”类型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4.各系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办公室;经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校区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推免系统,待安徽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6.接收阶段开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

7.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五、进程安排



六、具体要求

1.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2. 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小组的作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个人意志干扰。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3. 各系要加强信息公开,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符合哪几项推免条件、推免GPA排名、推荐顺序、推荐理由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

4. 各系推免小组对本系推免工作负全部责任,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推免小组应及时、认真地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不允许将不经处理的问题直接上交校区。如确实存在系无法解决的问题,需推免小组组长与教务办公室进行沟通处理。

5. 各系一律在分配允许的名额范围内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严禁多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它

1. 对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资格申请表》需在计算机上填好后,双面打印;

(2)学生成绩单。成绩单由系教学秘书统一从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负责推免GPA审核、签字、盖章,其中推免GPA由系推免工作小组统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

(3)因获奖、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条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

2.材料领取和报送均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地点:行政楼113室;联系人:徐老师。

3.请各系推免小组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避免名额浪费。


合肥工业大学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计划.xls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四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五推免生名单填表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