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宣城校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5浏览次数:886

校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要求和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区各单位要深化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本单位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坚决、彻底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校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狠抓落实,结合暑期工作及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系统的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务必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是对以下领域开展检查:

1.人员密集场所及区域,包含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大门及周边区域、各单位人员集中区域等;

2.教学科研及危化品贮藏使用场所,包含教学科研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校区医院等;

3.重点单位及部位,包含各类校园施工现场、校内水塘、油气输送管道、消防通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强弱电间、传染病防控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

4.重要信息系统,包含校内各门户网站、涉密资料数据库、各类办公服务系统、贴吧等;

5.校园及周边环境,包含校内“民改商”的经营场所、服务单位员工住所、外来租住人员、日常进校人员、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安全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各单位自查自纠、学校集中检查整改的步骤进行。

1.全面部署(8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8月25日前)。各单位结合暑期工作和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设定整改时限、完善应急预案,以强烈的责任感,立即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3、集中检查(9月10日前)。校区将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按照工作重点内容开展检查。

4.巩固深化(10月10日前)。校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校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遗留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校区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上升到保稳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党政一把手要严肃认真抓落实,增强安全工作责任心,细化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逐级分解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建立起规范有序、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单位8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保卫办公室。联系电话:3831716,联系人:张津晶(18056307281)、赵剑(18056301030);电子邮箱:461218067@qq.com。




附件1:宣城校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宣城校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docx


宣城校区管委会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