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17年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浏览次数:1431

各系、文法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校区学生工作交流和提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系(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区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同时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评选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

一、考核步骤

1、各院系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系(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形成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并将自查报告于201715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电子版请发至772475853@qq.com),支撑材料留各院系备查。

2、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18111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到各院系检查支撑材料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学生对院系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进行测评。

3、各院系总结2017年学生工作的工作思路、主要举措、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果,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18112日组织各院系进行学生工作汇报交流。根据学生工作考核和汇报的情况,评选出2017年学生工作优秀单位。

4、考核优秀的院系按照本院系辅导员总数的20%,考核合格的院系按照本院系辅导员总数12%,于2017115日前推荐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要求为2017年在岗,在校区从事学生工作满1年以上的辅导员且在学生测评中满意度超过90%),并将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校对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发文表彰并予以奖励。

二、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推荐工作,要把考核推荐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成为凝练工作特色、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

2、各院系推荐优秀辅导员要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221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系(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pdf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