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校区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4142

宣城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9月24日(星期一)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按10月4日(星期四)、9月30日(星期日)按10月5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上课。

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中秋、国庆期间交通班车安排

922日-23日:停运

924日:校本部-宣城校区14:40         宣城校区-校本部18:40

925日-29日:校本部-宣城校区14:10    宣城校区-校本部18:40

930日:校本部-宣城校区14:10         宣城校区-校本部18:40

101日-6日:停运

107日:校本部-宣城校区14:40         宣城校区-校本部18:40

108日起恢复正常

三、几点要求

1.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深化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要部位、重点群体的摸排和检查,健全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切实加强师生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各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教师和学生管理部门开展一次师生思想动态调研和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关注热点,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要做好值班与应急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向校区管委会报告。要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时响应处理,如实报送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

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0日(星期四)前将中秋节值班安排、9月29日(星期六)前将国庆节值班安排值班表分别送到党政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宣城校区管委会

 2018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