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浏览次数:1907

校区各单位: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各单位教职工如有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例如:教职工出差应当使用公务卡购买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支付住宿费等;购买材料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为方便校区各位教职工使用公务卡,请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前往行政楼212财务办公室填写《公务卡办理申请表》,以便我办及时汇总提交到合肥本部办理。财务办公室将根据学校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办法。


财务办公室

2018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