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浏览次数:1085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充分展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使命担当,充分彰显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校区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理论学习。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讨新修订的党章、团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华传统书目、爱国主义红色经典、抗击疫情优秀报道等,并通过线上交流、征文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二)团员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总结剖析,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及评议标准见附件1)。各基层团组织以支部为单位依托QQ群、问卷星等平台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团员民主评议线上操作指南-问卷星”见附件8)。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汇总本单位团支部民主评议相关信息(附件2)。

(三)总结表彰。各团支部将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上级团组织评审公示后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四)团籍注册。对于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基层团组织为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办理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级团组织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一)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5个,校区负责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10个,校区负责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3.先进团支部:按支部总数101的比例推选;

4.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全校共10名,校区负责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5.优秀青年标兵:全校共10名(含“青年学生标兵”和“青年教工标兵”),校区负责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6.优秀团支部书记:全校共10名,校区负责推荐参加全校评选;

7.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员总数的一定比例推选(兼顾教职工、本科生);

8.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的一定比例推选;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其他奖项不作名额分配,由各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择优推荐。

(三)评选标准

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见附件4

三、工作步骤

(一)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28日—410日)。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提名要认真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委书记”“优秀青年标兵”的提名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5)其中,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委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候选人(集体)要随表格另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和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需要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一份,相关材料格式要求用A4纸小4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

各单位要在410日前17:00将信息统计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校区团委,电子版材料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84280050@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审阶段4月中旬)。校区团委组织评审和推荐。

(三)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校区视实际情况对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线上表彰,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立足实际做好统筹协工作,以线上会议、线上评议等形式为主,推进教育评议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基层团组织要通过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表彰,深度发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校区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魏琪   电话:0563-3831315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0328

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x

附件2:各基层团委团支部民主评议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宣城校区).xlsx

附件4:五四表彰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docx

附件5:五四表彰相关申报表.doc

附件6:五四表彰汇总表.xlsx

附件7:团员教育评议常规流程参考.docx

附件8:团员民主评议线上操作指南-问卷星(仅供参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