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5浏览次数:273

各单位: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办法》精神,宣城校区决定开展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要求

1. 管委会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2. 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中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各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3. 各系部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系部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系部沟通,相关部门及系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二、听课方式和范围

1.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 听课范围主要是面向全日制本科生所开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本科生课程重点是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新开课以及青年教师或将要晋升教师岗位高级职称人员的开课课程。

三、组织管理

1. 各单位在组织听课时,要协调安排听课课程,尽量扩大听课范围。

2. 各级领导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3. 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由教务办公室汇总并纳入干部考核范畴。

4. 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课表。领导干部在听课结束后,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听课记录表》。管委会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综合办公室发放并回收提交教务办公室;各系部及办公室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请直接到教务办公室领取或下载并于每次听课后一周内交教务办公室。

5. 每学期结束前,由教务办公室对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分析后形成总结报告,交有关领导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6、教学质量管理联系人员:余倩;

联系方式:0563-3831359;

联系地点:行政楼215室。 

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听课记录表

附件2、2012级课表

附件3、2013级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