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2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已结束,新班级已建立,原班级班主任不再承担相关工作。为使12级学生更好地适应专业学习生活,加强校区班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兼职学工队伍的作用,营造校区教职工全员育人氛围,现将班导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
2.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3.有相关学科背景,具备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工作职责
1、专业思想教育:通过讲座或座谈形式,介绍专业学科背景及行业前景,详细解读本专业教学计划,推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资料。
2、科技创新活动指导:指导学生申报和参与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对创新项目进行过程指导,督促检查;推荐和吸收学生加入教师科研项目。
3、考研指导:根据学生考研志向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学生考研专业课程的学习;指导学生正确处理考研与专业学习的关系。
4、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调整择业就业心态;积极联系行业用人单位,开拓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积极推荐学生开展就业实习。
三、选聘方式
1.采取教师自荐和系部推荐相结合。
2.各系自行安排本系班导师的选聘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班导师选聘工作,一般应从本系相关学科专业教师中选聘,如因教师数量不足,也可也从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党政管理干部、教辅人员中选聘。
2. 班导师实行学年度聘任制,可以连任。班导师人选由各系按照专业实际情况选拔、聘任,并报学工办、综合办备案。班导师的考核和相关待遇由各系参照《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联系人:徐姗姗 电话:3831034 E-mail:xss@hfut.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