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学生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973

各系、各位同学:
  校区以“厚德 明理 端行 修身”为主题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月已近尾声,各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活动的开展,检查活动实施成效,根据通知要求,决定成立“校园学生行为督查队”,实施校园学生不文明行为专项督查工作,全面巩固和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逐步达到“五个文明”的标准。
一、主要任务
  “学生行为督查队”作为监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的学生自律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基础文明行为规范》、《教室规则》、《寝室规则》及“五个文明”的具体要求,不定期在校园内进行巡查,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实,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检查时间和区域
  4月14日开始督查,“校园文明督查队”分成两组,分别在教学区和生活区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队员要主动佩戴袖章,文明执勤、照章办事、不讲私情,敢于对一切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对当事人的身份和事由进行详细记录。
  2、各位同学要积极配合,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服从督查。并按照“五个文明”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各系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此次督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学生统一思想,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四、结果处理
  对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进行记实,记实结果将作为学生评优、所在班、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开展校园学生行为督查工作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有效途径,希望各位同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文明“工大人”。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