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收缴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9浏览次数:2181

校区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14]4号)和学校干部管理要求,现对校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因私出入境证件(包括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进行集中收缴,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因私出入境证件收集并交到组织人事办公室保管。

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个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集中收缴工作。今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人员须在回国(境)10日内将其所持证件交由校区集中保管,因故未出国者应在取消出国(境)计划5日内交回其所持证件。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