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8浏览次数:8858


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并结合校区实际,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9月27日(星期六)上9月30日(星期二)的课,9月28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一)的课、10月11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二)的课。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办公室联系。

二、几点要求

1、各系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国庆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后勤服务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水、电、气供应等保障工作。

3、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于9月27日(星期六)前将值班表分别送到党政办公室、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节日期间交通班车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宣城校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