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祖国诞辰65周年暨“一二•九”运动79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浏览次数:876

各系、各班级:

为纪念祖国诞辰65周年,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79周年,激发当代大学生的爱国情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上旬在校区内举办纪念祖国诞辰65周年暨“一二•九”运动79周年合唱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抒青年中国梦

二、参赛安排

本次比赛面向2014级全体学生开展,将以“班班有歌声”的方式进行,实现人人参与。各系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开展爱国革命歌曲大合唱排练,并以班级为单位选拔两支代表队参加校区纪念祖国诞辰65周年暨“一二•九”运动79周年合唱总决赛。

三、参赛要求

1.各系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排练时间,确保合唱水平。

2.合唱队以班级为单位,各系应组织系内选拔赛,实现全员参与。

3.每支参赛队参赛曲目可从附件1《合唱曲目100首》中选取1首参加比赛,或自行选择切合主题的合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10分钟,声部不限,可自行选择伴奏形式。

4.比赛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鼓励创新,但必须体现大合唱的本质。

5.请各系于11月25日之前将参加总决赛参赛队的班级、参赛曲目报送至校区学生会文艺部。

地址:体育场二楼校区学生会办公室(工作时间:每天中午12:30—13:30)。

四、评分标准及奖项

1.合唱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上下台秩序良好,行动整齐迅速。

2.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能通过合唱进行表现,具有良好的感染力。

3.各声部划分清晰,音准节奏掌握良好,配和协调。

4.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默契配合,准确恰当表现。

5.现场表演效果及艺术创新。

总决赛按照以上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现场报分的办法公布参赛队得分,并评定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最佳指挥奖1名、最佳表演创意奖1名、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指导奖10名(仅限大学生艺术团下派到各班级担任合唱训练指导的学生)。届时由学校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锋竹15695631934;刘澍18856316027;姜岩 13215630667

校区团委

2014年10月31日

合唱曲目100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