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联系基层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浏览次数:1153

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校党代会代表、党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联系党支部和学生班级制度的通知》(党组字[2011]114号)的规定,今年继续深入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党员学术骨干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主动与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党员学术骨干取得联系,协商时间,确保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落到实处。

2、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能根据安排,主动深入到所联系的党支部,通过参与党支部政治学习、工作会议、党支部活动等形式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和组织生活,听取师生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他们关心的热点和疑点问题,释疑解惑,沟通感情,化解矛盾。

3、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进行支部调整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要同步更新,调整后的党组织和新党员信息要及时录入系统,并确保录入信息及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定期检查督促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召开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专题交流会议,交流心得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促进联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