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宣城校区2014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968

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有效发挥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完善校、系、班级、寝室多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现决定举办校区2014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委员能理解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能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观察并及时报告同学中存在的异常心理现象,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二、培训时间

心理委员培训:第12周,2014年11月17日、18日、20日

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暂定第13周,具体时间之后公布

三、培训对象

校区全体2014级班级心理委员、部分未参加过培训的2012、2013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全体2014级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四、培训课程及具体安排

表1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课程及具体安排


表2 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课程及具体安排

五、培训材料领取注意事项

班级心理委员学习资料《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每位班级心理委员一本。寝室心理联络员学习资料《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手册》,每位寝室心理联络员一本。

请各系以系为单位在11月14日下午17:00前安排学生来行政楼321室领取学习资料。

各系心理专员请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送各系《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手册》所需册数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汪老师处。

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务必通知全体参训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时携带工作手册参加。

六、考核与评价

内容:心理委员培训班的考核方式为综合考评,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勤与笔试考核两部分。笔试部分包括理论考察和技能考察。其中日常考勤占30%,笔试占70%。

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