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785

为适应国家部门预算和投入机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16-2018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校级项目库。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是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学校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改造的基金,项目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完善及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所等房屋建筑物的修缮;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改造完善;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电力增容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二、项目遴选与项目库建设
  1、学校在各单位项目申报基础上,依据项目的类别组织相关部门集体讨论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和方案的论证,对论证通过的项目提交项目实施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完善申报书的编制;
  2、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负责对论证通过的项目投资预算进行复核,并入选学校项目库;
  3、学校在以后的年度预算中重点安排项目库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年度财务预算。
  三、项目报送内容及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结合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基本办学条件方面需要实施的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
  2、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项目现状、实施必要性、项目实施内容、计划投资额、进度与分年计划安排、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因素及预算依据等;
  3、学院申报的项目应涵盖学科平台建设、教学实验条件建设、科研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房屋维修和仪器设备购置;
  4、各单位申报项目时要综合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项目现状、施工条件、预算执行等因素,按轻重缓急对报送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2016--2018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汇总排序表》(格式详见附件1);
  5、各单位应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排序表纸质板及电子文档报送到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邮箱: xmb2013@hfut.edu.cn

四 、其他说明

各单位在申报中有关技术咨询问题请和以下对口部门联系:

维修改造类等工程项目联系单位为校园建设办公室,联系人 汪侃,电话 62901211;

设备采购类联系单位为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贾贤龙, 电话 62901148;

其他咨询为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联系人 时娜、戴文君,电话 62901975 。    

附件1:2016--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汇总排序表.xls

附件2: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财务部 总务部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