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第二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报告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2浏览次数:1639

各系:

为了充分展现校区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拟在校区推荐获得2013-2014学年度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以下简称“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获奖学生巡讲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现将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各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积极参加校区活动,身心健康,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同时具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的获奖学生。

二、事迹材料。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演讲稿(正文)。

1.个人简介:200字左右,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类别、入学年份、座右铭、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

2.先进事迹演讲稿:2000字左右,演讲稿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如以探究学习方法、自强自立、参加竞赛、寝室生活、和谐班级等为主题,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从而讲述平凡故事中不平凡的自己。

3.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演讲稿打印在A4纸上。

三、各系通过遴选学生,筛选、修改个人事迹演讲稿后,可组建系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在系内举行先进事迹宣传报告活动。

四、各系推荐2-3名国家奖学金、2-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报告人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报告人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演讲稿电子版发送至liuqianqian629929@163.com,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日。

请各系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通过组织获奖先进事迹报告团活动,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块,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