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区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1972

各系: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合工大政发〔2013〕143号)、《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试行)》(合工大政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现将校区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15级拟录取的100名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试行)》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各系所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

三、等级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各等级奖励额度是: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

四、等级比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等、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总数的20%、40%、30%。

五、时间安排

1.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同步进行。各系在完成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同时,确定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其获奖等级,并在本单位公示。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各系将201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及其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excel表格制作,具体格式见附件3)的形式,于4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334复核、备案,邮箱:fuyanlin@hfut.edu.cn

2.2015年6月份,各系将正式录取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其获奖等级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另行通知)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要求和说明

1.各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系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系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依据拟录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考试3门基础课(高数、英语和政治)成绩和复试成绩等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各系严格按照等级比例,进行一等、二等、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4.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评定过程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试行)》.doc

附件3:2015级硕士研究生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2015级硕士研究生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