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禁止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1585

近期我校区少数同学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此类产品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国家发改委、工信部2011年已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国家质监总局已发布公告,取消其生产许可证。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对其禁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现规定如下:

1、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2、517日前请自行处理。

3、未能及时处理的请在519日前,来行政楼125办公室,交由学校保管。逾期,学校将做统一保管。

4、在校统一保管期间,需自行处理时可申请领取。未能处理的毕业时归还。

为了我们和谐、安宁的校园,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选择健康、环保、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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