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103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江苏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师、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17号)及《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5] 7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今年我校将推荐8名教师或干部赴江苏省有关市、县、区挂职锻炼,其中团长1名、成员7名。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服从组织安排,有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七级职员)及以上领导干部。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岗位安排

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团员一般任县(市、区)人才办副主任、科技局副局长、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等。

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一般为2年,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年。

三、工作职责

见《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17号)。

四、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与单位审核。由个人自愿报名,填写《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连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于5月底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zzb@hfut.edu.cn。每位人选最多可选3个拟派往单位。岗位信息见《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5] 7号)。拟推荐人选须同时在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首页的“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上填报(延任第八批的团长和成员不需要网上填报)。

2、确定推荐人选。校党委组织部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后,将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预计8月底科技镇长团成员赴接收单位报到任职。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本通知精神,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相关推荐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教师“三种经历”、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我校与地方产学研用全面合作、推进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的有效途径,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选拔、推荐出来。

相关文件和推荐表电子文本均可在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下载http://www.jsrcgz.gov.cn/。

联系人:张胜春李友良         联系电话:0551-62901031

E-mail: zzb@hfut.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