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浏览次数:949

各系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我校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明年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做准备,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将对各系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系党总支、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情况。

2、重点对2012年以来发展的大学生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工作流程、发展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查看平时的支部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是否完备,“三答辩、三投票、三公示、一承诺”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检查安排

1、各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应在6月15日至6月25日期间,先行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发展大学生党员归档材料清单(预备党员九项、正式党员十四项)的检查,建党材料是否存在缺失现象;《党校学员考核表》、《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合乎填写要求,有无错、漏、不合逻辑现象;审批材料有无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是否存在拖拉现象等。

2、组织人事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在六月底七月初对各系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步骤如下:一是各系相关负责人简单汇报近几年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做法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抽查各级发展党员相关建党材料;三是针对所在系材料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系领导进行反馈;四是对五个系党总支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重视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自查自评,提供检查的有关支撑材料。

2、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检查组开展工作,按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及时补充、纠正和完善相关材料。

3、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工作内容和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