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1033

各单位: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落地教师的工作量进行核算,并在核算签字后按时报送纸质版核算表(见附件1)至教务办公室113室, 电子版发至邮箱 704122206@qq.com

核算注意事项:

1.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实际教学情况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合班系数等)。如须更改,必须提供数据经教务办公室审核之后方能更改。

2.各单位上报的工作量核算表须经本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上报,不按要求填报的一律不予核算。

请于201511日前上报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课内教学工作量计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