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宣城校区2015年度辅导员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请各系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工作。
一、考核评选对象
2015年1月1日前入职的在岗辅导员。
二、考核评优时限
2014-2015学年,即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
三、具体考核评优办法
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规定为准则,结合《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附件2)进行考核评优。评优实行百分制,具体分值分配为: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考核占35%,现场答辩占25%,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占20%,学生测评占20%。
四、考核评优组织
成立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蒋传东
副组长:陈发祥
组员:盛义保 贾殿坤崔健 朱衍飞 袁文霞 代永建 黄明永
宣城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优小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五、辅导员考核评优安排
1、考核。
(1)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
(2)须报送的考核材料:各系辅导员根据《考核办法》中日常基础工作、职业能力专项工作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和专项业务工作总结,准备工作日志、学生考勤记录,教师联系卡、班主任联系记录、开课通知单、稿件录用通知、刊登期刊、项目立项通知等相关支撑材料。
(3)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月8日前。
2、评优。
(1)以系为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优推荐,每个系可推荐辅导员2-3名作为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除须提供上述考核材料外,还须提交“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自评报告、工作总结、推荐表以及支撑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月8日前。
(2)所有候选人集中进行工作述职,每人10分钟。述职时间:2016年1月11日下午2:30,地点:行政楼102会议室。
(3)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候选人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述职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评选8名“优秀辅导员”。
六、相关要求
1、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系开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协调。
2、请各系、各辅导员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2014-
2015学年的学生工作。
联系人:杨莹莹 联系方式:3831033 邮箱:hfutxgb@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