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5033

各系团总支、有关单位:

升国旗仪式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发挥升国旗仪式的教育目的,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四周起在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国旗仪式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一早上7:20

地点:风雨操场(面向国旗台列队)

二、活动方式及相关要求:

1、由宣城校区大学生国旗护卫队每天负责升(降)国旗,每周一早上举行升国旗仪式。

2、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

3、遵守活动现场秩序,各班级团支部负责人提前10分钟(即7:10分)组织好本支部成员面向国旗台列队,升国旗仪式开始后现场将不允许人员进出。仪式结束后有序离场。

4、加强宣传、增强效应。要把升国旗仪式活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到每位学生的心中,各系团总支要做好升旗仪式的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升旗仪式的影响力。

5、各班级团支部负责人组织本支部成员参加,时间自行安排,本学期需参加升国旗仪式两次,大学生国旗护卫队组织专人负责签到考勤。

6、如遇下雨天气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则取消当日升国旗活动。

宣城校区团委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