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1151

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按照团中央《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之际,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共同设立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基金,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6年度全国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设研究生(占20%)、大学生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4月14日后出生)。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它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流程及要求

各系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条件,认真组织宣传、发掘科技创新方面的学生典型,择优进行推荐。

推荐的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加盖系公章,一并提交。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请以系为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中午12点前报送行政楼315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发至校区团委邮箱xctw@hfut.edu.cn,并以“XX系—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推荐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校区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报候选人报送至本部参与评选。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3831433。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