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售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2055

各位同学:

根据校区安排,北区学生公寓1-5号楼智能售电系统于寒假期间进行改造,现全部改造完毕投入使用,届时将对广大学生执行“零电量断电,缴费后送电”的用电管理办法,并从20163280时起开始实行有偿用电、提前购电消费,具体事宜如下:

1北区学生公寓1-5号楼下均设有自助售电机,学生可自行购电。单位宿舍剩余电量即将不足时,查询终端机屏幕将实时预警,学生应根据相关提示及时购电。如未及时购电导致宿舍断电,其后果由学生自负

2、改造前原有电表中的已充值金额,现全部带入至新电表中,新系统试运行后,于20163280时对已充值金额进行计量收费。

3、照明及动力超额电量用电实行先预购后消费,学生需提前购电。

请各位同学按照校区用电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用电,节能减排,共同创建节能环保型校园。

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