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924

各系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1周年。为在青年学生中进一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校青年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增强爱国情怀,立志成才报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的长征路上续写新的篇章、创造新的辉煌。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

二、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面向2016级全体学生开展,以“班班有歌声”的方式进行,实现全员参与。

2、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排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开展爱国歌曲大合唱排练和预赛,并以班级为单位选拔两支代表队参加校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81周年合唱总决赛。

3、各参赛队所有参赛成员(含指挥、伴奏)不得外请,须为本班在校学生,如有违反,将取消评奖资格。

4、每支参赛队参赛曲目可从附件1.《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合唱比赛歌单》中选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声部不限,可自行选择伴奏形式。其中《弦歌一路高声唱》、《新四军军歌》为参加总决赛班级必学曲目,参加总决赛齐唱环节,不记入比赛成绩。

5、比赛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鼓励创新,可以加入如朗诵、舞蹈等其他表演形式,但必须体现大合唱的本质。

6、请各系于1125日之前将参加总决赛参赛队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校区学生会(新安学堂408,每天1000—18:00),联系人:诸俊廷 18856361196

备注:参赛曲目班级间不能重复,以优先报送为准

三、评分标准及奖项

1、合唱人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上下台秩序良好,行动整齐迅速。

2、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能通过合唱进行表现,具有良好的感染力

3、各声部划分清晰,音准节奏掌握良好,配和协调。

4、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默契配合,准确恰当表现。

5、现场表演效果及艺术创新。

总决赛采用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现场报分的办法公布参赛队得分,并评定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个,另设最佳指挥奖1个、最佳表演创意奖1个、最佳组织奖2个。届时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四、相关要求

1、此次比赛现场将布置LED显示屏,请参加总决赛班级自行准备背景画面,内容需与所选曲目相结合,契合本次比赛主题,动态静态皆可,尺寸为8*3.5米。于1125日前发送至邮箱:822186751@qq.com

2、希望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准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校区学生会

20161026


附件1.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合唱比赛曲目单.doc

附件2.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合唱比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