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2781

校区各单位、各教职员工: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55号)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以及《合肥工业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合工大政发[2013]1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应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

凡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均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原则上不再提供相关事项的借款业务。

为进一步规范校区公务结算管理,校区尚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请尽快到财务办公室领取《中央预算公务卡申请表》填制后办理公务卡,已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无需重复办理。详询0563-3831118。



财务办公室

2018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