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讲堂—杨立新: 我的民法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1218

报告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18:00-20:00

报告地点:新安学堂215教室(视频直播)

报告人:杨立新 教授

工作单位:天津大学法学院

举办单位:文法学院文法系

报告人简介

杨立新,1952年1月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祖籍山东省长岛县,1970年2月插队,1970年12月参军,1975年6月任吉林省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后改为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兼党组副书记,1990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1993年1月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4年10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检察员、处长、厅长助理、副厅长、厅长和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法学院教授,2017年4月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

报告简介

一、我是怎样开始研究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

1.19756月任民事法官开始民法实务工作

2.1981年在《法学研究》发表第一篇侵权法论文

3.实践中积累和民法学理论研究

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司法实践

5.在中国人民大学和天津大学的研究总结与发展

二、我研究民法的基本方法和路线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实践应用)

2.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创新发展)

3.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




文法学院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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