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校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校区2023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一天。
二、交通班车安排
交通班车正常运行。
(下午14:10 合肥-宣城;18:10 宣城-合肥)
三、相关要求
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认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师生员工离(返)宣应履行请销假手续。
校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理。校区实行24小时总值班,总值班电话0563-3831110。
特此通知。
宣城校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