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宣城校区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296

校区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为国家第32个消防安全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 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31日

三、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校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扎实做好校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全校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开展,认真制定部门活动计划,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充分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各个渠道,开展多形式多手段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3.开展培训,提升素质。各单位要聚焦本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升部门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

4.强化检查,落实整改。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排除隐患,确保校区安全。

五、活动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通过组织专题班会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定,普及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常识和技能,强化安全教育引导,使学生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各单位要以日常安全巡查检查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标志标识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有无违规遮挡封闭、私自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源线路有无私拉乱接、连接不良、超负荷使用,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未关闭电源和不规范用火用电,有无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和存放的违规行为,有无易燃物品随意堆放、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是否规范使用燃气设备设施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本单位的火灾风险隐患,全面完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意识,全面消除消防安全管理弱项难点,全面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各单位于11月15日之前将自查表纸质版交于行政楼1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73892716@qq.com)

3.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校区将于11月15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北区食堂(南漪湖餐厅)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及初起火灾扑救实操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灭火应急和疏散逃生演练,帮助师生员工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4.组织消防安全集中培训。

校区保安队、特勤队及外包服务单位要积极开展火灾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火灾的反应速度及能力。大学生志愿消防宣传队将开展队员集中培训,通过队员向全体师生宣传消防器材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疏散逃生等知识和技能,提高全体师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逃生自救能力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5.开展计算机机房、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

教务办公室、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计算机中心机房、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督促各机房、实验室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院系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健全机房、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准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基础安全条件保障等工作机制,制定机房、实验室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持续加强机房、实验室安全管控。


附件1:2023年宣城校区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xls

附件2:2023年宣城校区(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月自查表.xls


 

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