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有关考核文件精神,为全面检验各单位及个人年度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各单位履职效能与发展贡献,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宣城校区2025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宣城校区2025年度考核工作由宣城校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1.单位考核对象:宣城校区管委会内设部门
2.个人考核对象:宣城校区管委会内设部门全体教职工
3.考核时间段: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单位考核
(一)参加考核单位
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宣城研究院
(二)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对照2025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撰写本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果,注重概括提炼,用详实数据和典型事例做支撑,力求文字精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2.集中测评:
(1)单位述职:管委会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校区述职测评大会上,对本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述职后由参会考评人员对单位进行测评。
(2)考核等级:校区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个人年度考核
1.个人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内容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确定。对教学科研人员考核,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侧重考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情况。对非教学科研人员考核,以管理能力、服务质量为导向,侧重考核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涉密人员还应考核其履行保密工作职责情况。
2.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校考人员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人员由校区组织考核。
4.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按《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24]45号)执行。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考核参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合工大党发〔2020〕66 号)执行。
6.人事派遣人员按合同约定内容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须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按要求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25年度考核表》。
7.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其他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指标根据管委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考核人员基数25%的优秀比例进行排序报送,管委会内设部门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为25%左右,由校区最终审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五、相关规定
1.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各系辅导员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校区审定;人事派遣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校区审定。各系及一体化单位人事派遣人员考核由归口单位组织开展,考核结果报宣城校区管委会备案,考核表交至宣城校区党政办统一归档。
2.相关人员在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单位集体研究,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报宣城校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校区述职测评大会考评人员组成:管委会内设部门全体教职工、派驻单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教师代表。
六、考核安排
1.2025年12月18日前,传达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精神,布置考核工作。
2.2025年12月26日前,校区管委会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xczp@hfut.edu.cn,文件名格式为:***同志202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
3.2025年12月29日前,管委会内设部门各单位人员完成个人工作总结,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人员个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分别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5年度单位考核汇总表》、《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5年度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汇总表》,并分类排序,纸质文档交至行政楼20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czp@hfut.edu.cn,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 2025年度考核汇总表、*** 2025年度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汇总表。
4.2026年1月5日前,校区将管委会内设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在校区网站上公示。
5.2026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述职测评大会,校区党委、管委会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管委会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述职、个人述职,其他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述职。参会考评人员对参加考核的各单位和校区管委会内设部门所有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6.2026年1月6日前,教职工在学校信息门户“教职工年度考核一表通”中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提交。
7.2026年1月12日前,校区完成对内设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上报。
七、考核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2.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档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档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公正、严肃、规范。
本实施细则经宣城校区管委会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后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未尽事宜根据学校有关考核文件精神执行。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