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2173

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6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校区教务办公室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2020612(周六),因四六级考试需要,班车正常运行;

2020613日(周日):班车停运;

2020614日(周一)起,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三、相关要求

1.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自觉遵守学校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尤其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2.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严格按照学生有关管理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教职员工非必须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确需外出的,副处以上干部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教职员工须经校区党委审批,并尽可能减少公共交通,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

4.各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统筹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做好安全值守和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610日(星期四)前交至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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