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上学期参保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9

校区各系及参保学生

为做好2024年上学期参保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限于参保大学生,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2.参保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区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药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就诊病历以及学校交费的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保险年度进行,年度限额为2000元。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20231026-202458日。

4.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集中报销期间,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

5.报销地点:校区医院三楼301室。

报销时间:59日、10 8:30-11:30 14:30-17:00

6.咨询电话:0563-38316160563-3831120

请各系辅导员通知到全体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区医院 财务与资产管理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