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强化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学校现组织对本科实验教学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考核等情况,以及在实验教学与管理中形成的过程性与结果性材料。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1.检查方式: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方式。
2.检查时间:2024年11月11日—22日。
三、检查材料
1.实验教学准备材料: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开出记录本等;
2.实验教学考核材料:考核评价标准、实验报告、实验成绩评定等;
3.实验教学改革材料:综合性实验、创新创业实验、虚拟仿真实验等开设情况。
各学院应严格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做好自查与改进,达到“以检促建”的目的。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