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8浏览次数:12

各相关单位:

校区将于20251月上旬组织开展实验室化学废液、空试剂瓶的回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送,统计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空试剂瓶处置登记表》。

2.各单位在分类、整理、运送化学废弃物过程中,请单位负责人精心安排,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回收人员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送达的废液、空试剂瓶,如未按规范收集、装桶、装箱,或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张贴分类标签,一律拒收。

二、回收内容和具体要求

1.回收内容:化学废液

具体要求:废液一律装入完好无损的塑料废液桶内,回收的废液桶容积为5L10L25L,回收的废液桶上须粘贴分类标签。废液量须达到桶容量的5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0%,以免搬运途中泼洒溢出引发安全事故。

2.回收内容:空试剂瓶

具体要求:空试剂瓶一律开盖、分类、倒置整齐排放在回收纸箱内,空试剂瓶必须贴有试剂名称标签,瓶内和纸箱内确保无残留液,以免搬运、运输途中引发二次污染。装有空试剂瓶的包装箱上须注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回收工作联系电话:3831058,联系人:孙林。

特别提醒:

1.请各单位填好表格后于121617:30前将电子版发至QQ73411673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09室。

2.课程尚未结束的实验室,填报的化学废弃物总量要包括剩余课程可能产生的化学废弃物;科研实验室填报的化学废弃物总量应包括本学期剩余时间可能产生的化学废弃物。

3.废液桶、包装箱上须注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登记表.xlsx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空试剂瓶处置登记表.xlsx



宣城校区管委会

2024年126